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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7月5日消息(記者張庶卓)近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修訂頒佈新版《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將於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規定》和《標準》推出一系列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的利好政策,將對促進就業、鼓勵創業、壯大地理信息產業規模產生促進作用,測繪持證單位和從業人數有望大幅增長。
  新版《規定》和《標準》與2009版相比重點做出六方面調整:
  一是在放寬人員考核方面,靈活調整人員考核標準,將學歷結合工作年限的方式予以認定;放寬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比例要求,申請傳統測繪專業的由50%放寬到6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專業的由70%放寬到80%,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不作比例考核要求;拓寬測繪相關專業範圍,測繪相關專業由原來的10類拓寬到22類;規定獲得測繪地理信息行業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可計入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2人),規定未超過65周歲的人員可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規定甲、乙級單位具有相應數量的註冊測繪師,並設置考核過渡期。
  二是在激發市場活力方面,適當縮短升級年限,將申請晉升甲級資質所需取得乙級資質滿3年的規定縮短到2年,對晉升其他資質等級和新增專業範圍不做年限規定;放寬部分考核條件,降低乙、丙、丁級單位辦公場所面積考核要求,取消對企業註冊資金的考核要求,取消對落後淘汰、用途極少的儀器設備的考核要求;放寬乙、丙、丁級單位的作業限額,取消對丙、丁級單位從事專業範圍的數量限制;對測繪單位轉制、合併、分立的,取消升級年限的限制。
  三是在下放管理事權方面,規定省級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市級部門、縣級部門受理、初審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申請,允許省級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標準中乙、丙、丁級單位的人員規模、儀器設備數量要求等。
  四是在總體框架方面,新版《規定》增加了“變更與延續”一章,減少“年度註冊”一章,將專業範圍由12項調整為10項,專業子項由86項調整為55項;同時將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3個專業範圍合併為不動產測繪專業範圍;根據科技進步情況,將地面移動測量、傾斜航攝、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網位置數據服務和地理信息軟件開發等新型服務業態納入測繪資質管理。
  五是在加強監管方面,適度提高甲級單位考核條件,強化專業技術人員真實性考核;建立測繪資質年度報告公示制度,要求測繪單位按照規定格式報告本單位上一年度符合測繪資質條件、守法誠信經營、上市、兼併重組、重大股權變化等情況,並向社會公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建立測繪資質巡查制度,建立市場信用管理制度。
  六是在強化保密管理方面,對擬從事業務涉及生產、加工、利用屬於國家秘密範圍測繪成果的單位,從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工作機構、保密管理人員、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核心涉密人員持證上崗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對導航電子地圖製作、傾斜航攝、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的保密管理做出細化、嚴格規定;對測繪單位在從事測繪活動中,因泄露國家秘密被國家安全機關查處的,將註銷其測繪資質證書。
  今年底前,全國1.4萬餘家測繪資質單位將全部換髮新版資質證書。  (原標題:國家新版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分級標準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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