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 (記者佟向東)近日,自治區財政廳撥付2014年度城鄉居民臨時救助補助資金一億元,全部用於對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低收入家庭臨時救助支出,幫助貧困群眾“救急難”、“渡難關”。
  去年,新疆制定出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標志著新疆建立起城鄉一體的臨時困難救助制度。該《辦法》規定,以下四種情況可申請臨時救助:家庭成員因患大病、重病或重度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中因遭受突發性意外災害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生活嚴重困難的;子女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升入國家認可的全日制本科、專科院校後,在校期間家庭生活困難且在一年內未獲得其他救助的;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實施臨時救助:因打架鬥毆、交通肇事、酗酒、賭博、吸毒或違法犯罪等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參與非法組織活動的;拒絕管理機關調查,隱瞞或不提供家庭真實收入、出具虛假證明的;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員。  (原標題:新疆財政廳撥付一億元臨時救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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