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謝慶裕 通訊員/吳凡)2013年度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已完成,經省政府審定,12日,省環保廳正式向社會通報考核結果。
  與2012年有3市被評為合格不同,2013年廣東省各地市和順德區環保責任考核均為良好或以上,被評優秀的地市數量也比2012年增加一個。2013年,珠海市、中山市、東莞市、惠州市被評為優秀,順德區、廣州市、深圳市、雲浮市、梅州市、陽江市、河源市、佛山市、肇慶市、湛江市、清遠市、江門市、茂名市、韶關市、汕尾市、潮州市、汕頭市、揭陽市被評為良好。
  筆者對比發現,自2012年12月底《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實施以來,珠海、中山、惠州已經連續兩年考核為優秀,其中珠海、中山連續兩年名列前兩名,而東莞則從2012年的“良好”進步為去年的“優秀”並躋身前三。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並以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危險廢物處置率與環境管理七大指標進行考核。
  “2013年,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的環境保護的工作在促發展、調結構、惠民生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該負責人介紹,考核結果將送省組織人事部門備案,作為評價幹部政績、評定年度考核等次、實行獎懲和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原標題:珠中莞惠4市獲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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